《萍乡市志 1986-2002 下》.pdf_江西省志
内容简介:划分税种 核定收支 分级包干1984年,江西省将萍乡市列为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市,推行“划分
税种、核定收支、分级包干”的财政管理体制。省财政对萍乡市具体实行“固定上交,递增包干,一定四
年不变”的财政管理办法:确定以1983年为基期年,核定收入基数为4544万元,支出基数为3209万元,
专项上解1355万元,并从1984年起每年递增10%上交。1986年,由10%改按4%递增上交。
编纂人员:杨富荣
编纂单位:萍乡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
内容时限:1986-2002
出版单位:北京:方志出版社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