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简介:凡例
一、本志以DXP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,运用辩证唯物ZY和历史
唯物ZY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全面、真实、客观、系统地记述蓟县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成就、经验及与之
相关的自然资源、组织机构、事件、人物。
二、本志结构坚持志书基本体例,述(概述)、记(大事记)、志(正文)、表(表格)、图(地图)、
录(附录)等诸体并用,本志涉及的重要人物,或在专志中记述,或和“荣誉”放在一起,不再单列“人
物传”。
三、本志综合性的图、照集中于志首,突出内容的全面性、时代性和地方特色、专业特色。各类地图
使用国家认定机关绘制、公开出版的地图。统计表、文字表等表格排在相关正文之后。大事记采用编年体,
按事件发生时间先后顺序编排,日期不详的列于月末,月期不详或时间跨度数月的列于年末。
四、本志所记内容均以现行的蓟县行政区划分为准,时间上限不定,原则上追溯到事物的开始。下限
原则上截止到2013年底。为使事物完整,个别记述有所延伸。
五、本志中出现的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县(区)委、党委、党组、纪委、总支、支部等及其领导职务
称谓均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机构及其领导职务。
六、本志主要资料来源于县档案馆、县志办、县林业局及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提供的资料,部分采用
相关上级单位资料。所用资料,除部分在记述中引用有关行文单位、时间、文号外,一般不注明资料来源。
七、本志使用标准的简化字。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
年10月公布的《简化汉字总表》。书写格式自左向右横排。使用标点符号遵照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
局发布的国家标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(GB/T15834-1995)执行。
八、本志纪年采用两种方法:辛亥革命前采用朝代年号,加括注相对应的公元纪年:辛亥革命后,采用
公元纪年,不加公元二字。只有年份没有具体日月的,采用“是年”;只有月份没有具体日期的,采用“本
月”;同一天里有两条以上的大事条目时,采取在首条前写时间,以后各条前面加“同日”。年代不详者,
排于本阶段之末:月份不详者,排于本年之末:日不详者,排于本月之末。
九、志文采用规范的语体文、记述体,行文力求准确、朴实、严谨、简洁、流畅。对人物、事物的褒
贬寓于事实记述之中。除引文和附录的文献资料外,慎用口语、方言、文言、半文言。
十、本志采用第三人称记述。人物直书姓名,不冠褒贬之词。为反映历史真实,姓名之前冠以职务、
职称,记述历史朝代、政府机构时,采用当时的称谓。各种文件、会议、公报名称用全称。地名使用国家
和天津市地名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名称,因古今名称多变,对历史名称保留不变,使用外国各种名称均以
新华社的译名为准。植物、动物、矿物等名称使用标准学名并括注拉丁文。
十一、本志使用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成语、惯用语、缩略语或在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、
相邻的两个数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或带“几”的约数的,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、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,
数字后不带量词的,农历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等均使用汉字表述。记数与计量、公历世纪、年代、时间、
人物年龄、任职起讫时间等、统计数字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十二、本志所用长度、重量、面积等计量单位原则上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规定即公制
记述;但各级政府部门正式文件中用市制计量单位(亩)的未换算成公制单位(公顷),仍按原文件的计
量单位记述。统计数据采用国家和地方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数据。
十三、本志中涉及的林业及科学技术名词、术语,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名称;未公布标准名
称的按习惯名称记述。
十四、本志印制用国际大16开本,硬壳,方脊,精装裱糊。封面、字型、字号、版式由市地方志办公
室统一设计。
编纂人员:赵国明
编纂单位:天津市蓟县林业局 编
出版单位:天津出版传媒集团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
常见问题
链接失效,打不开
联系客服QQ:2069572989,提供付款截图,会给您补发。
图片模糊看不清晰怎么办?
不要在网盘直接看,下载到电脑再看。
下载速度太慢了
百度网盘免费保存下载,非会员下载速度限制,可开通会员,实在着急联系客服Q:2069572989发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