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方县档案志》.pdf电子版_贵州省志
内容简介:凡例
一、本志运用辩证唯物ZY和历史唯物ZY观点和方法,实
事求是记述大方县档案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。
二、本志记述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,忠实于史实,不加评论。
三、本志上限至档案可考年代,下限至2006年。大事记、档案
管理等延续至2013年成书时。
四、本志所指民国时期,指中华民国从建立至1949年11月25
日大方县城解放。新中国时期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、大方解
放至今。
五、鉴于档案资料所限,本志中基本记述民国时期以来的内
容,年代标注以民国年号括号标注公元年代,清代以前年号也以
括号标注公元年代。新中国年代一律以公元年代标注。
六、本志地名按各相应时期地名记载,旧名第一次出现时标
注今名。
七、单位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并标注简称。以后用简称。
八、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为大方县档案馆,部门资料来源于相
关单位。县人大、县政协档案因未入馆,故未收入。
编纂人员:史学会
编纂单位:贵州省大方县档案志编纂委员会
内容时限:-2006





